代收货款


在合同约定的时限与佣金费率下,第三方物流商(3PL)为发货方承运、配送货物的同时,向收货方收缴款项转交发货方的附加值业务。意为由尚锋代替发货方与收货方进行钱货交易,同时按照约定时间将货款返还给发货方。规避了因地域关系非面对面交易的信用风险。

代收服务费=代收金额× 5  ‰,每票最低收费50元。

服务说明:

1.当您需要代收货款时,请在托运单上填写代收货款金额,保证填写的开户名称、收款银行、账号等信息准确无误,并请仔细核对发货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信息,否则退错或者严重影响您的退款时效。

2.因您发错货物或者质量问题,导致收货人不签收的,尚锋不承担任何责任。 

3、当您需要取消代收货款、修改代收货款金额或更改收货人姓名时,需求您出示文本证明。


4. 服务费由尚锋在代收货款中直接扣除。收货人拒付货款,由发货人自行向收货人收取,不再向承运人收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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